质量管理处、督导室是学校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服务质量的监控、评价和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2.负责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运行、诊断与改进工作,落实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日常教学督导、巡查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价工作。
4.按时编制并发布质量工作简报。
5.负责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等数据的采集与上报工作。
6.负责《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撰、上报、发布工作。
7.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作好建设和研究指导工作。
8.组织协助做好第三方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认证工作。
9.负责全校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编制,目标任务的检查、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
10.负责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教育与科学研究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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