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巩固学校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奋力打造“职教师资摇篮、产业人才高地”。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充分发挥活动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团队的专业建设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
各学院应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央、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全员参与,以活动明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以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注重实效
各学院要通过活动抓好重点、凸显亮点,展现成果,示范引领日常教育教学活动;通过活动进行诊断与改进,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丁
成员:刘瑞军、杨开明、罗蓝燕、唐铭、赵国华、何强、各学院院长、学校督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主任:刘瑞军
成员:唐铭、赵国华、何强、廖平、孔燕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活动1——专业建设质量分析
以“2022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附件1)和“专业建设质量控制点(附件2)”为依据,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从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学生发展、声誉和影响等方面,用数据说话,诊断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改进措施,撰写“专业建设诊改报告”,以此在学院内部开展“说专业”活动,并推荐一个专业参加学校的“说专业”活动。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从数据拓展度、分析全面性、提升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比。
5月28日前,各学院将各专业负责人名单(附件3)发至邮箱9067112@qq.com,6月11日前,各学院组织每个专业负责人按报告提纲(附件4)分析数据、在学校质量分析监测平台填写诊改报告。(平台地址:进入学校官网第一行导航栏“融合门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点击“服务台”—“业务系统”—“教学质量诊改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系统操作流程。为方便解决问题,请分管院长、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加入临时工作QQ群:791104807)。
(二)活动2——课程建设诊断与改进
以“课程建设质量控制点(附件6)”为依据,各学院组织各课程负责人(课程为22-23学年运行的所有课程)从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产教对接等方面,用数据说话,诊断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措施,撰写“课程诊改报告”。
5月28日前,各学院将各课程负责人名单(附件7)发至邮箱9067112@qq.com,6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每门课程负责人在学校质量分析监测平台撰写报告(平台地址:进入学校官网第一行导航栏“融合门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点击“服务台”—“ 业务系统”—“教学质量诊改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系统操作流程)。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从信息完整度、提升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比。
(三)活动3——教师技能比赛
以树立“崇德敬业、博学精技、言传身教”的教风为指引,开展教师技能比赛。各学院以2022年和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与赛题为指引,选择合适的技能模块,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教师技能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未涵盖的专业,请按学校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面向的主要岗位和拟定的典型工作任务,设计和开展全员参与的教师技能比赛,7月5日前完成。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场观摩、收集比赛资料、评价比赛成效。
五、其它
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办公室根据以上三个活动综合排名情况,确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月”名次,颁发奖励。
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