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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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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开学教学督导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良好运行,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实施办法》,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将从以下方面到二级学院、教学现场进行检查和督导。

一、注重师德师风

教师应正确实施课程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着装整洁、端庄;持续管理课堂纪律,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二、规范教学管理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规范实施教学管理。学期初应制定好本学院工作计划、教研室教研计划、教学值周安排、二级督导工作安排、教师“传、帮、带”安排等。

各学院的教学资料的电子档应形成资料库,统一归档保存、即时更新版本、院内公开查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应按国家文件要求,公开发布至各学院网站。

以上资料统一保存在各学院教学科备查。

三、严格贯彻人才培养标准

不同层次的学生原则上不混编行政班,实施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和管理。课程教学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每门课程应有较固定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编制和修订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格式应符合教务处规定格式,严禁照搬照抄。

授课教师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制授课计划和教案。授课计划应写明每堂课主要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学生活动安排,严禁照搬教材目录。督导室在检查中若发现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不符;平行教学班授教学内容差异大等问题将追究当事学院教学管理责任。

四、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色

各教学单位应深入学习国家、四川省关于职业教育的文件,从服务产业和实施教育现代化持续提高教学水平。

各学院应拓展校企合作深度,引入企业导师到校教学。企业导师储备量不低于专业在校学生数量的2.5%,每学年企业导师教授专业课时数比例应超过20%(不包含顶岗实习),此指标将用于评估各学院专业建设水平。

专业课程设置应符合“岗、课、赛、证”要求,教学应实施“做中学、学中做”,每2学时课程,学生实践学时应超过1学时。督导室在检查中若发现“全讲授”现象、“全脱手、不指导现象将暂停其教学工作。

教学中应关注学情和实施教学评价。授课教师应使用教学平台发布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实施教学评价。因统一管理原因,学校推荐使用“超星学习通”进行辅助教学,授课教师在教学平台命名课程时请使用课程全称,督导室将在期中导出数据用于评估各学院教学能力。

教学中须注重优质资源的使用,利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将国家级、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资源、企业真实案例吸收到自己的教学资料中。为督促各学院指导开展课程建设,请各学院填报附件1《课程建设简表》,分别于9月8日和9月29日前将老生和新生的《课程建设简表》发电子档至9067112@qq.com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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